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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耳聋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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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肌痉挛手术后的注意事项有哪...

病请描述:  面肌痉挛除了要及时进行权威的治疗之外,日常的护理措施也是减缓发病的一个环节,可以采取以下护理方式:   1、在面肌痉挛的护理方面要坚持,护理本身就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只有坚持了才能起到效果。   2、患者的饮食要有规律,营养,均衡,多吃含维生素B族的食物。   3、患者日常生活中要保持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4、保持一个良好的心理状态。面肌痉挛的患者都知道,面肌痉挛心理越紧张病情越严重,所以生活中应当保持心情舒畅、平静,忌冲动、生气、恼怒、精神紧张、激动,受惊。   5、积极参加体育运动,很多患者描述游泳或跑步后面肌痉挛会明显减轻。   王景教授介绍:显微血管减压手术治疗面肌痉,手术后可能会出现一些并发症,但这只是极少数,比如面神经瘫痪(面瘫)、延迟出现的面瘫——迟发性面神经瘫痪、患侧听力减退甚至丧失、平衡障碍、脑脊液鼻漏、切口感染甚至颅内感染。   由于手术过程中,需要找到面神经和责任血管,并放置特殊垫片,因此不可避免地会对面神经造成一定的牵拉或者损伤,因此术后1周的时候,往往会出现迟发性面神经瘫痪,这个时候患者朋友不必过于担心,经过一段时间后,随着面神经自身的修复,这些面瘫的症状就会消失。   有的患者术后短期内会出现耳鸣,大部分会自行恢复,不需要特殊的处理。   但是,由于面神经和听神经是“双胞胎”,二者的走行区域很一致,手术暴露面神经的时候,可能会间接地牵拉到听神经;而且,由于听神经本身非常敏感和脆弱,稍微一点点的牵拉就会受伤,从而造成损伤,导致术后出现听力减退甚至听力丧失;加之听神经的自我修复能力较弱。然而,通过术前的充分准备和术中的神经电生理监测,术后发生听力障碍的可能性会非常小,发生率在千分之一以下。   如果切口恢复不好,还会出现刀口感染甚至颅内感染,少数病人会出现这些并发症,但通过抗感染处理和良好的护理,感染情况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当然也可能出现复发,特别是病史长于8年才手术的患者,复发的概率在5%左右。复发后可以再次进行手术。   另外,情绪紧张、睡眠不足和心理压力过大,都可能加重动脉硬化,继而导致血管与面神经的“碰撞”更为严重,出现面肌痉挛的概率增加,复发的可能性也增加,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目前显微血管减压手术三叉神经痛与面肌痉挛在神经外科治疗专家推崇的首选治疗方法,关于手术后避免并发症的发生,提醒患者朋友在选择医院及专家团队过程中一定要谨慎。

王景 2023-12-07阅读量277

【在线答疑】面肌痉挛:显微血...

病请描述:  颅神经疾病王景教授的网上工作站,有患者留言:“我家亲戚是面肌痉挛,眼睛控制不住眨眼,连着左侧面颊部分一起抽搐,大概有3-4年的样子,吃药不太管用,想做手术,咨询下手术费用,不成功是否会面瘫?手术效果怎么样?”   王景教授介绍:在我们医院面肌痉挛的手术费用大概在6万左右,医保合疗都可以报销。目前95%以上的面肌痉挛患者通过手术是可以被完全治愈。首先,面肌痉挛可以被治好,但是需要诊断明确,其次,手术存在一定的并发症的发生,可能会导致很多的可能性,比如可能出现面瘫、听力障碍,脑出血,生命危险等等,这些都有可能发生,但仅仅存在于概率当中,并发症的发生率的百分比是根据大多数人群来说的,而不是针对一个人。   面肌痉挛首选显微血管减压术   根据临床研究发现,绝大多数面肌痉挛患者是由于面听神经与责任血管之间的压迫所引起的,因此可通过显微血管减压术找到压迫面神经根部的血管后将其游离,在血管与神经之间垫入特殊材料的垫片,在消除引起面肌痉挛的病因后面肌痉挛会立即或逐步停止。显微血管减压术不同于传统手术治疗,治疗简单易操作、安全性高、风险小、而且显微血管减压术不会伤及神经,无副作用,患者治疗后不会产生任何不适症状。   面肌痉挛患者预防护理   1、注意休息,不要过度劳累。注意面部保暖,出门戴口罩,避免冷风刺激,诱发抽搐;   2、不要用太冷或太热的水洗脸,夏天不能对着空调风扇吹;   3、可经常用湿热毛巾敷患侧。水温50度,一日3次,一次15分钟。可轻柔按摩患者脸部,缓解抽搐症状;   4、可对镜做自我表情训练,如:皱眉、闭眼、吹口哨、示齿等运动;   5、坚持药物治疗,不能自行减量或停药;   6、提高身体素质,生活规律,禁辛辣刺激饮食,避免情绪紧张、激动。

王景 2023-09-04阅读量346

优生优育之巨细胞病毒

病请描述:巨细胞病毒(cytomegalovirus),简称CMV,是一种双链DNA病毒,属于属于疱疹病毒群,仅在人与人之间传播,它可以引起以生殖泌尿系统、中枢神经系统和肝脏疾患为主的各系统感染,从轻微无症状感染直到严重缺陷或死亡。 传染源:传染源是巨细胞病毒感染的患者和其不显性感染者可长期或粪便、血液或乳汁中排出此病毒。 传播途径 先天性感染:即宫内感染,孕妇感染CMV后,通过胎盘将此病毒感染给胎儿,造成死胎、流产、早产及先天畸形或新生儿黄疸、溶血及肝功能损害。母亲感染CMV后可产生抗体,再次生育胎儿受感染的机会较少或症状较轻,甚至无症状,但不能完全阻止垂直传播的发生。 后天获得性感染:多数人在幼年或青年时期获得感染。 ① 垂直感染:巨细胞病毒可经生殖道或哺乳感染新生儿。 ② 接触传播:主要是接触人巨细胞病毒感染者的分泌物引起,唾液、尿液、宫颈分泌物、粪便、精液等均有病毒存在,通过接吻、尿液及性接触等感染。 ③ 医源性感染:通过输血或器官移植、体外循环、和心脏手术等途径传播。 易感人群:免疫力低下的人群均易感。年龄越小易感性越高,症状也越重。 临床表现:巨细胞病毒感染临床表现轻重不等,大部分表现为无症状感染,部分患儿在出生后有 明显症状,表现为肝脾大、持续性黄疸、皮肤瘀点、小头、脉络膜视网膜炎、智力低下和运动障碍、皮疹、支气管炎、肺炎、肝炎等。如生后数月至数年才出现症状者,也可表现为听力丧失,轻度神经系统症状及智力低下等,以致影响学习。先天性巨细胞病毒感染患儿,可出现各种先天畸形,可有痉挛状态、两侧瘫痪、癫病样抽搐、视神经萎缩、耳聋,并可对细菌感染的敏感性增加。 检查:用血清学酶联免疫法检测巨细胞病毒IgG和IgM抗体。 诊断:新生儿出生14天内(含14天)证实有巨细胞病毒感染,为宫内感染所致;如果出生14天内没有感染,而于生后3-12周内证实有巨细胞病毒感染者,主要是产道或母乳途径获得感染;12周以后感染者可以是原发感染,也可以是再发感染。 治疗:目前人类对各种病毒感染没有确切的治疗措施。IgG阳性者无需治疗,因为人体感染巨细胞病毒后此抗体可以终身持续存在。IgM抗体与急性感染有关,所以当IgM抗体阳性是需要治疗。 1、用各种抗病毒制剂:如更昔洛韦、抗拒细胞病毒的免疫球蛋白制剂、干扰素及转移因子。 2、丙氧鸟苷有防止CMV扩散作用。如与高滴度抗CMV免疫球蛋白联合 应用,可降低骨髓移植的CMV感染肺炎并发症死亡率。 3、要注意对症治疗和护理工作,母亲感染者不能给新生儿哺乳,病儿要隔离,对其排泄物要进行消毒处理。 4、早孕期感染巨细胞病毒,原则上要人工流产。 预防: 1、常规婚前、孕前检查,患有巨细胞病毒感染者,尽早就医治疗,孕前如果有感染治愈后方可怀孕。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密筛查献血者及脏器捐献者,杜绝医源性感染。 3、乳母感染巨细胞病毒禁止哺乳。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彻底洗手,尤其是接触唾液、尿液等后,不要随地吐痰,不要有不洁性生活等。 孕妇巨细胞病毒感染有什么表现? 孕妇感染巨细胞病毒后可有咽喉痛、发烧、身体疼痛、疲劳、白带增多等表现。感染后,病毒可以不活动而潜伏在体内;当患者机体免疫力下降或妊娠时,病毒可能被激活而出现症状。对多数人来说,巨细胞病毒感染不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孕妇哪种感染对胎儿危害最大? 孕妇在孕期第一次感染(以前没有感染过),对胎儿危险最大,30%~45%的胎儿会在子宫内感染巨细胞病毒,引起胎儿先天畸形或组织损害。如果孕妇以往感染过,此次妊娠出现复发,相对来说,对胎儿的影响要小些。 孕期哪个时候感染对胎儿危险较大? 孕妇怀孕最后3个月感染比怀孕早期感染,更能使胎儿感染。但孕妇早期感染,可能会使胎儿感染后的病情更严重些。 孕妇感染,对胎儿有什么危害? 孕妇感染后,其胎儿可能受到感染,引起胎儿先天畸形,还能导致流产、死胎、死产、早产以及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胎儿先天性巨细胞病毒感染主要表现有哪些? 胎儿出生后,常见表现有黄疸(皮肤和眼发黄)、肝脾肿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和低出生体重等。 感染可导致全身各系统的畸形和组织损害:小头、脑积水、小眼、大脑内钙化灶脉络膜视网膜炎、癫痫发作、精神发育迟滞和听力丧失、皮疹、肺发育不全、间质性肺炎、各种先天性心脏病、马蹄内翻、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等。严重感染患儿多在出生后数小时至数周内发生死亡,死亡率高达50%~80%。幸存者80%~90%在出生后几年内出现听力、视力问题和不同程度的精神发育迟滞。 另外,5%~10%的感染婴儿,出生时没有临床表现,以后出现不同程度的听力、视力、智力问题。新生儿出生时通过产道获得的感染通常没有症状。有症状的感染儿童常常智商较低,且头小、惊厥、轻度瘫痪、耳聋等异常较没有症状的感染儿童发生率高。 孕妇怎样诊断是否有巨细胞病毒感染? 可以通过检测孕妇血液中的抗体种类和浓度,判断孕妇是感染,还是原来的感染又复发。 如果孕妇被确定为巨细胞病毒初次感染怎么办? 必须进行产前诊断了解胎儿是否被感染。可通过羊膜腔穿刺和脐静脉穿刺法获得羊水或胎儿血,进行抗体检测,也可以检测病毒。另外,推荐超声检查了解胎儿是否有畸形等。若抗体或病毒检测结果为阳性,或超声检查确诊胎儿有畸形,建议引产中断妊娠。

刘乾坤 2023-05-30阅读量2807

放疗篇---头颈肿瘤的放疗并...

病请描述:经过漫长摸索发展,单一的治疗方法难以根治恶性肿瘤。到20世纪中期,奠定了三大治疗方法:即手术、放疗及化疗,为多学科、多手段的综合治疗。根据我院头颈外科、肿瘤科十几年的临床经验,在综合治疗的运用上,应以外科与放射治疗配合为主。 放射治疗是当今治疗恶性肿瘤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在肿瘤患者中约有60%~70%接受放疗,特别是早期头颈肿瘤放疗能够达到与手术同样好的肿瘤治愈率,而且有很好的器官功能保全优势。随着放疗疗效的提高,生存期的延长,放射治疗并发症,尤其是各种迟发性放射损伤的发病率也不断增加。因此预防、识别、及时治疗这些并发症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放射性皮肤软组织损伤     头颈肿瘤放疗,受照部位不可避免地会有某种程度的皮肤、肌肉、神经、软组织反应性损伤。在辐射剂量达20Gy~40Gy以后,早期皮肤损伤开始是血管反应,基底层内前体细胞丧失再生,如上皮细胞持续丢失,可形成溃疡。晚期皮肤反应为真皮损伤,主要为胶原沉积,严重反应者可产生皮肤软组织挛缩和纤维化。尤其年幼者的皮肤对射线敏感,不仅早期反应重,而且因生长发育受到影响,远期损害更大。不同的部位对放射线的耐受性不同,其放射反应也不同,腋窝、会阴、腹股沟等处皮肤较薄,易受磨擦及汗液、排泄物的刺激,对放射线耐受性差,反应较重。     在放疗期应用放射线保护药物涂抹,保持患者放疗区域清洁,衣着宽松,保护其不受到任何刺激与伤害,时常可用温水轻微擦洗,若伴随瘙痒症状,可抹一层爽身粉,勿用酒精等刺激药物进行擦拭,勿对其进行冷热性的刺激,当皮肤出现溃疡应给予抗炎和外用药物治疗,行抗生素静脉滴注,外用消炎、去腐、生肌药物。若溃疡经久不愈损伤较重、深达肌层,给予彻底清创,广泛切除溃疡及周围变性和纤维化组织,然后以血循环丰富的肌皮瓣移植修复。 2.放射性深部软组织器官损伤     头颈肿瘤放疗后,会对放射野深部软组织器官产生不同程度的损伤。根据并发症发生时间不同,可分为早发性、迟发性和远期损伤,这与各种软组织器官对放射线的敏感性、耐受性不同有关,在放疗结束后,其放射性损害还有渐进性渐累加作用。在临床上常发生口干、吞咽困难、味觉减退症状,进而发生恐惧、紧张等心理障碍,或感情的抑郁症。有文献报告几乎所有头颈部放疗的肿瘤患者,会产生放射性口腔、咽喉炎或口腔咽喉干燥症,常在放疗过程中日渐加重。严重者因无法耐受,以致不得不中止放疗。而某些迟发性或远期并发症,或放射性致癌者,则可在放疗结束后3~5年出现,其发生率虽较早发性者少见,但伴随着患者远期存活延长而加重,发展成为不可逆性致残后遗症。 3.放射性视神经病变     头颈肿瘤放疗中,视神经位于鼻咽的前上方,常规放疗时会部分或全部包含在照射野内,无法避免的接受较高剂量照射,从而可能引起放射性视功能损伤。若放疗期间出现力短期内明显下降;眼底检查为视神经萎缩表现;视野缺损并排除其他眼科疾病考虑放射性视神经病变。视神经作为串联器官,只要某一点受到过高剂量的照射,便可能造成整条视神经功能的损伤。一般认为,该损伤的严重程度和受照射视神经的总剂量、分次剂量以及体积等因素相关。目前大部分临床放疗计划设计把视神经的最大限量定为54Gy.。IMRT技术的优点是适形度高,可以更有效地避开肿瘤邻近的正常组织,并且可同时对不同区域给出不同的放射剂量,IMRT的这些特点正适合用于视神经的保护放射治疗,并有望改善患者预后。 4.软骨膜炎或软骨坏死     放射线对人体都有一定的影响,但不同能量的射线对人体的影响和损伤不同,深、浅层X线及电子线照射时,皮肤反应重,高能射线最大剂量点均在皮下0.5cm以上,皮肤反应低剂量,也可产生慢性损害而使骨发育受阻,软骨膜炎或软骨坏死可发生于头颈部肿瘤放疗后数月至数年。放疗区软骨组织,由于血供减少,抗感染力减弱,易发生继发性软骨膜炎,继而导致软骨坏死或化脓性或无菌性。 5.放射性下颌骨坏死、颞颌关节强直       头颈肿瘤放疗后,颌骨坏死、颞颌关节强直为高剂量放射治疗后的严重晚期并发症,常发生在放射治疗后3年内。CT、MRI检查显示骨质疏松,骨质破坏和损失、病理性骨折。颞颌关节强直,继发双侧颞颌关节硬化、咀嚼肌群放射性纤维化。其临床表现为张口困难,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与总放射剂量、近距离放射治疗剂量率、颌骨照射次数与高剂量分布,以及患者口腔卫生情况、近期有无拔牙情况相关。放射性骨、关节损伤重在预防。治疗以对症支持疗法为主,前期张口锻炼十分必要。出现其骨关节并发症,治疗上给予消炎、止痛。疼痛明显者给予阿片类镇痛药物,有明显的骨坏死,局部皮肤红肿明显,行抗生素治疗的过程中给予清创,清除死骨,伤口换药治疗。 6.放射性甲状腺损伤头       颈肿瘤放疗中,甲状腺易被暴于照射野,可导致甲状腺功能减退,表现为精神抑郁、肌软弱无力、厌食,怕冷、少汗、动作缓慢、记忆力减退症状。实验室检查可见T3、T4低于正常水平。碘131摄取率可呈低平曲线。其处理重点是放疗时尽可能对甲状腺组织的保护,以减轻放射线对甲状腺的影响,合理设计放射野,必要的局部铅挡屏蔽。出现并发症时要尽早正确处理,出现甲功减退可给予甲状腺素片,每次30mg,每日3次,用药过程中每月检查血清T3、T4,至T3、T4达到正常水平或稍高于正常水平时用维持剂量。 7.放射性耳聋       头颈肿瘤放疗后,可出现听力下降,发病率约为37%。经流行病学检查,放射性耳聋风险的起始剂量为45Gy当放射剂量在60Gy~66Gy,与听损失程度呈正相关性,故主张内耳所受辐射剂量应限制在45Gy~50Gy十分关键,SBRT、IMRT技术对内耳剂量的限制是确切的,对听力功能的保护已得到初步证实。 8.放射性周围神经损伤        头颈肿瘤放疗后,可引起后组颅神经损伤。鼻咽癌颈淋巴转移、喉癌、下咽癌颈清扫术后放射治疗,可引起颈交感干的放射性损伤。中上段食管癌放疗后也可引起迷走神经损伤。该类损伤多发生在放疗后存活3年以上的患者,为最严重后遗症之一,如未及时治疗,可导致死亡。SBRT、IMRT技术的优点是适形度高,可以更有效地避开肿瘤邻近的正常组织,并且可同时对不同区域给出不同的放射剂量,SBRT、IMRT的这些特点正适合用于头颈肿瘤的放疗,并有望改善患者预后。 9.放射性脑病及脑干损伤        头颈肿瘤放疗、脑肿瘤放疗中,放射性脑病是头颈部肿瘤放疗的一种严重并发症,其发病机理至今仍无定论,多数学者,认为血管损伤是主要因素。其主要病理变化有微血管梗阻、血管性水肿、弥漫性脱髓鞘和组织坏死。这些病理改变造成脑组织含水量增加和髓鞘磷脂成份减少,导致组织的T2值延长。其处理重点是放疗时尽可能保护脑组织、剂量分布的限制。 10.放射性诱发癌瘤      随着放疗结束时间延长的累积,放射性诱发原发癌的发生率也在增加。其诊断标准如下:诱发癌瘤部位必须在放射野内,与原发癌有大于15cm的正常组织间隔;具有较长的潜伏期;其病理分型与原发癌不一定相同;注意与原发癌的复发或转移的鉴别。放疗对头颈肿瘤疗效的提升同时,也伴随有不少并发症,给患者生活和健康带来很多困扰。并发症预防为主,出现时及时给予患者正确的指导和精心的护理,对并发症最大化控制、症状减轻,SBRT、IMRT对头颈肿瘤是一种合理、可靠的治疗技术,可最大程度提高靶区剂量的均匀性,而降低正常组织的受量。合理的使用SBRT、IMRT技术使患者顺利完成了放疗计划,控制了疾病的发展减少并发症,是一种新的治疗思路。      自2015年通过放疗LA医师,也管理了不少头颈肿瘤患者,总体认为放疗并反症还是防治结合,也算个人感悟,也请大家指教。

李古郡 2023-03-01阅读量2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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