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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内容

甲状腺结节100问之三:甲状...

病请描述:1、 单纯性甲状腺肿:单纯性甲状腺肿是引起结节性甲状腺肿最常见的原因。患病时间一般较长,往往在不知不觉中渐渐长大,在检查时偶然被发现。结节是腺体在生长和代偿过程中发展而成的,大多数呈多结节甲状腺肿,少数为单个结节。大部分结节为胶质性,其中有因发生出血、坏死而形成囊肿。患病较久的人群中部分区域内会出现较多纤维化或钙化,甚至骨化。由于结节的病理性质不同,其大小、硬度、外形都不一样。2、甲状腺腺瘤:甲状腺结节由甲状腺腺瘤或多发的胶性结节导致。可能出现一个或者多个,有时与甲状腺肿同时出现或单独出现。腺瘤一般呈圆或椭圆形,直径常在3cm以内,质地大多比周围的甲状腺组织更硬,按压不痛。在核素扫描图上显示结节摄入碘131功能为正常、增加或减低;甲状腺摄入碘率可正常或偏高。3、甲状腺囊肿:囊肿内含血液或清澈液体,与周围甲状腺组织分界清楚,张力往往较高,直径很小超过3~4cm,一般按压后不痛,无摄入碘131能力,故在核素扫描图上系一种“冷结节”,B超检查常有助诊断。4、甲状腺腺内出血:往往存在突然肿、痛病史,腺体内有像囊肿样肿块;有胶性结节的患者,质地较硬;有钙化及骨化的患者,质地坚硬。5、甲状腺炎(1)亚急性甲状腺炎:结节的大小根据病变范围会有所不同,质地常较硬。有典型的病史,起病较急,有发热、咽喉痛及显著的甲状腺区疼痛和局部压痛等症状。急性期,甲状腺摄碘率降低,显像多呈“冷结节”,血清T3和T4升高,呈“分离”现象,有助于诊断。(2)侵袭性纤维性甲状腺炎:结节坚硬而且与腺体外邻近组织粘在一起。起病和发展过程缓慢,有时会有局部隐痛和按压痛,同时存在明显压迫症状,其临床表现和甲状腺癌较像,但局部淋巴结不大,摄碘率正常或偏低。(3)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常为对称弥漫性甲状腺肿,无结节;有时由于肿大不对称和表面有分叶,形状似结节,硬如橡皮,无按压痛。此病发病缓慢,呈慢性发展过程,但与甲状腺癌可同时并发,临床上不易作出鉴别,需引起注意。                                                撰写:顾建华(上海市瑞金康复医院外科副主任医师)  审订:费健

费健 2021-01-15阅读量1.4万

梅毒治疗后随访和血清固定的处理

病请描述:作者: 赖伟红  医学博士,杜克大学博士后,临床信息学管理硕士,副研究员    临床工作中,经常遇到梅毒治疗后不做随访的病例,也有许多病人对梅毒血清学检查结果满腹疑惑。治疗后随访,是梅毒正规处理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随访,可以判断梅毒是否治愈,是否有并发症,是否需要进一步治疗。本文讨论了梅毒治疗后随访的指标和要求,并讨论了梅毒血清固定的原因和处理办法。梅毒血清学检查    梅毒血清学检查与梅毒的诊断、治疗和随访密切相关。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一下梅毒血清学检查的方法及其意义。梅毒血清学检查包括以下两类:    1、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检测血清中的抗心磷脂抗原的抗体(反应素),包括性病研究实验室(VDRL)试验、不加热血清反应素(USR)试验、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TRUST)、快速血浆反应素(RPR)试验,此类试验操作简便,可用于梅毒感染的筛查,还可作定量试验用于疗效评价。    2、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包括梅毒螺旋体血球凝集试验(TPHA)、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TPPA)和荧光螺旋体抗体吸收试验(FTA-ABS)等,敏感性和特异性均很高,可用于梅毒感染的确证,但不能作为观察疗效的指标。    这里需要提到与血清学试验相关的几个问题:    1、血清学试验的前带现象:在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中,有时出现弱阳性、阴性结果,而临床上又表现为二期梅毒的症状和体征,将此血清稀释后再作此试验便出现阳性结果,此现象称为前带现象。原因是血清中抗心磷脂抗体量过多,抑制了阳性反应的出现。    2、血清学试验的生物学假阳性:分急性生物学假阳性和慢性生物学假阳性。    急性生物学假阳性,可见于多种感染性疾病,如风疹、麻疹、水痘、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病毒性肝炎、细菌性肺炎、猩红热、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活动性肺结核、斑疹伤寒、丝虫病、锥虫病、疟疾、回归热、钩端螺旋体病等。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滴度低,一般不超过1:8,多在6个月内转阴。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阴性。    慢性生物学假阳性,可持续6个月以上或数年,甚至终身。包括:    ①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假阳性,可见于:某些结缔组织病及伴有自身抗体的疾病,如系统性及盘状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心脏病、麻风病、肝硬化、自身免疫性贫血、结节性多动脉炎、桥本甲状腺炎、干燥综合征、慢性肾炎、进行性系统性硬化症等,血清学试验滴度低;吸毒成瘾者,其中绝大多数为静脉注射海洛因者,其滴度可达1:64~1:128;少数孕妇及老年人,也可出现低滴度假阳性,一般人群中假阳性率为1%~2%。    ②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假阳性,少见。可见于系统性及盘状红斑狼疮、药物诱发的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混合结缔组织病、硬皮病、肝硬化、淋巴肉瘤、脑膜瘤、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莱姆病、结肠癌、麻风病、糖尿病,还见于静脉注射海洛因者和妊娠妇女。梅毒治疗后随访要求    梅毒需要早期诊断和及时规则治疗。梅毒经足量规则治疗后,应定期随访观察,包括全身体检和复查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常用RPR和TRUST)滴度,以了解是否治愈或复发。梅毒随访要求,随梅毒感染的病期和类型的不同而有差异。    1、早期梅毒:随访2年,第1年每3个月复查一次,以后每半年复查一次。如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由阴性转为阳性,或滴度升高4倍以上,属血清复发;或有临床症状复发,均应加倍量复治。如在疗后6个月内血清滴度不下降4倍,应视为治疗失败,或再感染,除需加倍剂量重新治疗外,还应考虑是否需要作脑脊液检查,以确定神经系统有无梅毒感染。通常一期梅毒在1年内,二期梅毒在2年内,血清可阴转。对于血清固定者,如无临床症状,是否再治疗可视具体病情而定,但应作神经系统检查及脑脊液检查,以及时发现无症状神经梅毒。    2、晚期梅毒:需随访3年,第1年每3个月一次,以后每半年一次。对血清固定者,如临床上无复发表现,并除外神经、心血管及其他内脏梅毒,可不必再治疗,但要定期复查血清反应滴度,随访3年以上判断是否终止观察。    3、心血管梅毒及神经梅毒:需随访3年以上,除定期作血清学检查外,还应由相应专科医师终身随访,根据临床症状进行相应处理。神经梅毒治疗后3个月作第一次检查,包括脑脊液检查,以后每6个月一次,直到脑脊液正常。此后每年复查一次,至少3年。无症状性神经梅毒、梅毒性单纯性主动脉炎可完全治愈;但梅毒主动脉瓣闭锁不全、冠状动脉口狭窄、梅毒性主动脉瘤及有症状的神经梅毒等,虽经充分治疗,其症状和体征也难以完全改善。    4、妊娠梅毒:治疗后,分娩前每月复查梅毒血清反应,分娩后随访同其他梅毒。    5、梅毒孕妇分娩的婴儿:①经过充分治疗的梅毒孕妇所生婴儿。婴儿出生时,如血清反应阳性,应每月复查一次;6个月时,如呈阴性,且无先天梅毒的临床表现,可停止观察。婴儿出生时,如血清反应阴性,应于出生后1月、2月、3月及6月复查,至6月时仍为阴性,且无先天梅毒的临床表现,可除外梅毒。在随访期间出现滴度逐渐上升,或出现先天梅毒的临床表现,应立即予以治疗。②未经充分治疗或未用青霉素治疗的梅毒孕妇所生婴儿,或无条件对婴儿进行随访者,可对婴儿进行预防性梅毒治疗,对孕妇进行补充性梅毒治疗。    6、合并HIV感染的梅毒:同晚期梅毒随访。需随访3年,第1年每3个月一次,以后每半年一次。梅毒治疗后判愈    梅毒治疗后,如何知道是否治愈是患者特别关心的问题。判断梅毒是否治愈,标准有二:临床治愈和血清治愈。    1、临床治愈:一期梅毒(硬下疳)、二期梅毒及三期梅毒(包括皮肤、粘膜、骨骼、眼、鼻等)损害愈合消退,症状消失。    以下情况不影响临床判愈:①继发或遗留功能障碍(视力减退等)。②遗留瘢痕或组织缺损(鞍鼻、牙齿发育不良等)。③梅毒损害愈合或消退,梅毒血清学试验仍阳性。    2、血清治愈:抗梅毒治疗后2年以内梅毒血清反应(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由阳性转变为阴性,脑脊液检查阴性。梅毒治疗后血清学变化    梅毒治疗后,血清学试验是否能够转阴,是许多梅毒感染者特别在意的问题。梅毒治疗后血清学变化有以下情况:    1、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接受充分规则治疗后,一期梅毒多数可阴转,二期梅毒阴转的机会也较多,部分二期复发梅毒可出现血清固定,晚期梅毒血清固定多见。    2、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不管梅毒患者治疗与否,此试验通常终生阳性。但在一期梅毒(硬下疳)或极早期阶段接受治疗的患者,少数在2~3年后可转阴。梅毒血清固定    梅毒治疗后,一期梅毒多在1年以内转阴,二期梅毒在2年以内转阴,均属正常。但不少梅毒病人经过抗梅毒治疗后,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持续不转阴,维持在低滴度,这种情况被称为梅毒血清固定(serofast),也叫血清抵抗(sero-resistance)。梅毒血清固定是梅毒临床处理中比较棘手的问题。    梅毒血清固定的定义一直颇有争论,主要分歧在于治疗后随访时间不一,从半年、1年到2年不等。目前国内已经就梅毒血清固定的定义达成共识:梅毒患者经过规范的抗梅毒治疗和充分随访(一期梅毒随访1年,二期梅毒随访 2年,晚期梅毒随访3年),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维持在低滴度(一般在1:8或以下,但超过1:8 也不少见)超过3个月,排除梅毒再感染、神经梅毒、心血管梅毒和生物学假阳性等,即为梅毒血清固定。     梅毒血清固定成因尚不明确。早期梅毒的血清固定,与治疗剂量不足或治疗不规则、复发、再感染或发生神经梅毒有关,但事实往往并非如此。晚期梅毒的血清固定,与梅毒的类型及开始治疗早晚有关。晚期梅毒经过正规足量治疗后,即使再予以更多的治疗也不能使血清反应滴度降低。    梅毒血清固定形成机制,可能包括: 1、梅毒螺旋体膜多肽抗原、脂蛋白及基因发生改变导致不能被机体免疫清除;2、机体免疫异常,包括免疫失衡、免疫抑制、T细胞亚群和自然杀伤细胞功能异常、细胞因子分泌紊乱等。因此,梅毒血清固定可能是机体的一种特定免疫状态,而不是梅毒螺旋体的在体内持续存在。     梅毒血清固定的危害也不确定。目前尚无充足的循证医学依据来判定梅毒血清固定的危害性,也不确定梅毒血清固定是否增加梅毒复发或迁延至晚期梅毒的风险,对于追加青 霉素和头孢曲松治疗是否有益也没有定论。梅毒血清固定会对病人产生心理和精神负面影响,病人会因为担心预后和传染、社会歧视等而产生抑郁、焦虑及其他不良心理状态。    梅毒血清固定的处理是一个比较棘手的临床问题。早期诊断、及时规范治疗是防止梅毒血清固定的重要措施。按梅毒分期,血清固定发生率分别为一期梅毒3.80%-15.20%,二期梅毒11.64%-35.80%,三期梅毒45.02%-45.90%,潜伏梅毒27.41%-40.50%。    对于怀疑梅毒血清固定者,需要做如下检查:脑脊液检查,排除神经梅毒;HIV检测,排除HIV感染;相应化验检查,排除心血管梅毒及其他内脏梅毒;抗核抗体、类风湿因子、C反应蛋白等免疫和感染指标检测,排除梅毒血清学假阳性。    对于确定梅毒血清固定者,做如下处理:已经接受过规范足量抗梅毒治疗和充分随访的病例,如无临床症状复发,并经神经系统检查、脑脊液检查及其他相关检查,排除神经系统和其他内脏系统性损害,且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长时间内维持在1:8以下低滴度,不必再次治疗,但仍需每6个月定期随访。继续随访时,有条件者可做梅毒螺旋体特异性IgM抗体检测,梅毒螺旋体特异性IgM抗体是梅毒复发和再感染的标志物。继续随访过程中,发现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滴度有4倍以上升高,则表示有复发或再感染,需再次进行治疗。 梅毒血清固定患者需权衡利弊选择是否怀孕, 如怀孕需定期随访,必要时可考虑给予预防性治疗,即在妊娠期间按妊娠梅毒规范治疗,阻断先天梅毒的发生。结语    梅毒治疗后,需要按要求定期随访,做临床和实验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确保梅毒得到治愈。    判断梅毒血清固定时,应先排除治疗不规范和再感染。梅毒血清固定可能是机体的一种特定免疫状态,而并非梅毒螺旋体在体内持续存在。增加治疗剂量和治疗次数,并不能促使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滴度进一步下降或转阴,因此无需过度治疗。参考文献:1.http://www.gdskin.com/uploadimg/%E6%A2%85%E6%AF%92%E8%A1%80%E6%B8%85%E5%9B%BA%E5%AE%9A%E4%B8%B4%E5%BA%8A%E5%A4%84%E7%90%86%E4%B8%93%E5%AE%B6%E5%85%B1%E8%AF%86.pdf2.https://m.medsci.cn/article/show_article.do?id=352912682e4f#:~:text=%E6%A2%85%E6%AF%92%E8%A1%80%E6%B8%85%E5%9B%BA%E5%AE%9A%E5%8F%88%E5%8F%AB,%E7%BB%B4%E6%8C%81%E5%9C%A8%E4%B8%80%E5%AE%9A%E6%BB%B4%E5%BA%A63.http://www.pifukezazhi.com/CN/lexeme/showArticleByLexeme.do?articleID=14318

赖伟红 2020-07-20阅读量2.8万

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

病请描述: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过去叫做“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是一种慢性胆汁淤积性肝病。其主要特征是慢性非化脓性破坏性胆管炎,导致小胆管进行性减少,进而发生肝内胆汁淤积、肝纤维化、肝硬化。有哪些临床表现? 早期多无症状,或表现为乏力、瘙痒、右上腹不适、黄疸,由于肝内胆汁淤积、分泌和排泄到肠道的胆汁减少,可以合并骨质疏松、脂溶性维生素缺乏、高脂血症、脂肪泻等,也常合并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自身免疫性肝炎、干燥综合征、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 如何诊断? 根据2018年美国肝病学会PBC诊断标准,满足下列3条标准中2条即可诊断:①血清生化提示碱性磷酸酶升高;②自身抗体中的AMA阳性,或AMA阴性时其他PBC特异性自身抗体,如sp100、gp210阳性;③组织学证据提示非化脓性破坏性胆管炎和小叶间胆管损伤。 如何治疗? 目前国际公认的治疗药物是熊去氧胆酸。经研究统计近40%患者对熊去氧胆酸应答不佳。布地奈德、贝特类药物、奥贝胆酸、免疫抑制剂等被认为有一定的效果。 中医对该病的认识 中医认为该病主要为气虚及气阴两虚为主。大部分患者会出现疲劳,而且可发生在病程的任何阶段,与组织学分期及肝功能损伤程度无相关性。可表现为嗜睡、倦怠、正常工作能力丧失、社会活动兴趣缺乏和注意力不集中等,从而导致生活质量的降低。笔者经过一些临床实践及课题研究,发现益气养阴中药可改善疲劳程度,提高熊去氧胆酸改善肝功能疗效。

蒋式骊 2020-05-11阅读量1.2万

2011年美国甲状腺协会(A...

病请描述: 沈莺 李梅芳编译  李连喜审校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内分泌代谢科     由于妊娠期及产后甲状腺疾病的发生不断增加,其对妊娠、产后的影响正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同时对于妊娠期及产后甲状腺疾病的认识也在逐步深入,尤其近年许多前瞻性随机对照研究对多种甲状腺疾病及其治疗对母体、胎儿以及将来小儿智商的影响提出了许多新的见解。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甲状腺协会汇集了来自于美国甲状腺协会、亚洲及大洋州甲状腺协会、拉丁美洲甲状腺学会、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北美助产士联盟等甲状腺疾病和妊娠方面的国际专家共同制定了妊娠期及产后甲状腺疾病诊断及治疗指南。指南主要由9部分组成,每个部分由一系列相关问题、对问题的讨论以及最后结论性的建议组成。需要提醒的是,虽然大多数建议得到委员会专家的一致同意,但是第9和第76条推荐意见未能达成共识。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内分泌代谢科李连喜 1.妊娠期甲状腺功能试验     妊娠期女性的甲状腺可以通过甲状腺激素的变化和下丘脑-垂体-甲状腺轴的调节来适应孕期逐渐增加的代谢需求。因此妊娠期间健康女性甲状腺功能试验的检测值与非妊娠健康女性存在差异。一般而言,整个妊娠期间女性的TSH值会比非妊娠时的TSH值(参考值为0.4–4.0 mIU/L)有所降低,其正常下限降低约0.1-0.2 mIU/L,正常上限降低约1.0 mIU/L。另外,妊娠期血清TSH浓度还存在种族差异。最后,不同的检测方法也导致TSH 正常参考值的不同。     指南对妊娠期甲状腺功能试验的推荐意见包括:1)应根据最佳的碘摄入量,在正常妊娠人群中建立起每三个月所特异的TSH参考值范围。2)如果实验室未能建立每3个月所特异的TSH正常值范围,则推荐以下参考值:妊娠前三个月为0.1-2.5 mIU/L;妊娠中间三个月为0.2-3.0 mIU/L;妊娠后三个月为0.3-3.0 mIU/L。3)评估妊娠期间血清FT4水平的最佳方法是将血清样本的透析液或超滤液用固相萃取-液相色谱-串联质谱(LC/ MS / MS)法进行测定。4)如果实验室未能采用固相萃取-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测定FT4,也可以根据实验室具体情况,采用测量的或估算的FT4值,但要注意每种方法的局限性,相比其他指标而言,TSH是反映妊娠期间甲状腺功能状态最为准确的指标。5)考虑到FT4检测结果的变异性较大,特异性的FT4的检测方法以及每3个月所特异性的血清FT4参考值范围应该建立。 2.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排除很少见的病因如垂体TSH瘤、甲状腺激素抵抗综合征等,原发性妊娠期甲减是指妊娠期间血清TSH浓度升高。在母体TSH水平升高时,必须检测FT4以区分亚临床甲减和临床甲减。临床甲减是指TSH水平升高>2.5 mIU/L伴FT4浓度减低。如果TSH水平在10.0mIU/L或以上,则无论FT4水平是否低于正常,都要考虑临床甲减的可能。亚临床甲减是指血清TSH在2.5-10 mIU/L之间,但FT4浓度正常。另外一个比较常见的类型是母体孤立性低T4血症,它是指母体TSH水平正常,但FT4浓度低于妊娠正常参考值第5个或第10个百分位点。     指南对妊娠期甲减的诊断及处理推荐意见包括(按妊娠期甲状腺功能试验的顺序排序,以下同):6)妊娠期临床甲减均应治疗,包括TSH水平在每三个月所特定的参考值范围以上同时伴FT4下降,如果孕妇的TSH高于10mIU/L时,则无论FT4浓度高低,均需治疗。7)妊娠期母体孤立性低T4血症无需治疗。8)虽然亚临床甲减可能对孕妇和胎儿造成不良影响,但由于缺乏随机对照研究,目前对甲状腺抗体阴性的亚临床甲减孕妇是否需要LT4治疗尚缺乏充分的依据(笔者注:考虑到亚临床甲减的不良影响,权衡利弊,笔者建议对亚临床甲减给予LT4治疗,美国内分泌协会也建议LT4治疗)。9)亚临床甲减孕妇如果TPOAb阳性则应该给予LT4治疗(笔者注:此点未能在专家中达成共识,但笔者建议临床给予LT4治疗,理由同上)。10)妊娠期甲减治疗推荐选用LT4,不建议采用其他的甲状腺制剂如T3或甲状腺片治疗。11)LT4治疗的目标是使孕妇血清TSH值恢复正常(1-3个月在 0.1-2.5 mIU/L; 4-6个月在0.2-3.0 mIU/L;7-9个月在0.3-3.0 mIU/L)。12)亚临床甲减孕妇如果开始未予治疗,则应每4周检测一次血清TSH和FT4直到孕16周-20周,以警惕进展到临床甲减的可能性,在孕26周和32周期间至少应检测一次,但是这种策略尚未进行过前瞻性研究。13)正在接受LT4治疗的甲减患者,一旦出现停经或是家庭妊娠试验阳性时,需进一步明确是否怀孕,对于明确妊娠的甲减女性,需增加25%-30%的LT4剂量。比较简单的方法是从怀孕前每天服用一次LT4改为每周服用9次LT4,这样大约可以增加29%的LT4量。14)妊娠期间LT4量的增加存在较大变异,有的孕妇仅需增加10%-20%,而有的孕妇可能需要增加80%,因此需要个体化,但是一定要维持孕期TSH在正常范围内。15)对于计划怀孕的甲减女性,应该在怀孕前调整LT4剂量,使TSH控制在2.5mIU/L以下再怀孕,妊娠前较低水平的TSH(在非妊娠女性正常参考范围内)可以减少妊娠前3个月TSH增高的可能性。16)对于正在接受LT4治疗的妊娠女性,在孕期的前半期应该每4周监测一次TSH,因为LT4的剂量往往需要根据TSH的值进行调整。17)对于正在接受LT4治疗的妊娠女性,在孕期第26周和32周期间必须至少检测一次TSH。18)产后甲减患者,LT4的剂量恢复到妊娠前的剂量,在产后6周应该检测一次TSH。19)对于接受充分治疗的桥本甲状腺炎患者,除了需要检测母亲的甲状腺功能以外,不建议进行其他的检查如孕妇其他的甲状腺项目检查、胎儿超声检查、脐血样本检查等,除非出现妊娠异常情况。20)对于甲状腺抗体阳性但甲状腺功能正常且未接受LT4治疗的孕妇,在妊娠期间需要监测甲减发生的可能性,在孕期的前半期应该每4周监测一次TSH,在孕期第26周和32周期间必须至少检测一次TSH。21)虽然有随机对照研究证实妊娠期间硒的治疗可以减少产后甲状腺炎的发生,但是没有后续的研究证实或推翻这个结论,所以目前硒的补充不推荐用于TPOAb阳性的孕妇。 3.妊娠期甲状腺毒症      甲状腺毒症是指由于血清FT4和/或FT3浓度增高,引起机体兴奋性增高和代谢亢进为表现的临床综合征。妊娠期甲状腺毒症最常见的原因是妊娠期甲亢综合征,它是指在妊娠前半期出现的短暂性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表现为FT4或TT4升高伴TSH受抑或无法检出,同时无甲状腺自身免疫的血清标志物,它的发生是由于妊娠时hCG升高所致,可能与妊娠剧吐有关。而Graves’病则是自身免疫所致甲状腺毒症最常见的原因。较少见的非自身免疫性甲状腺毒症的原因包括毒性多结节性甲状腺肿,毒性腺瘤,人为造成的甲状腺毒症。由于hCG的影响,妊娠期TSH的水平可以低至0.03 mIU/mL,甚至无法检出,因此妊娠期甲亢的诊断一定要结合FT4的高低,TSH受抑或无法检出同时伴FT4升高可以确立临床甲亢的诊断。对于一个诊断为妊娠期甲状腺毒症的孕妇,临床上最为关键的是鉴别妊娠期甲亢综合征和Graves’病甲亢,既往无甲状腺疾病史,临床无甲状腺肿大、眼病等表现常提示妊娠期甲亢综合征的诊断。     指南对妊娠期甲状腺毒症的诊断及处理意见包括:22)对于在妊娠前三个月存在TSH受抑制(TSH <0.1 mIU/L)的孕妇,需进一步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对于所有患者必须进行FT4的检测,TT3和TRAb的检测对于明确诊断甲亢可能有用。23)目前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或反对采用甲状腺超声检查来鉴别妊娠期间甲亢发生的病因。24)妊娠期间不应该进行放射性碘扫描或吸碘试验。25)对于妊娠期甲亢综合征和妊娠剧吐时的治疗包括支持疗法、处理脱水,如果病情严重考虑住院治疗。26)抗甲状腺药物不推荐用于妊娠期甲亢综合征(笔者注:妊娠期甲亢综合征其实就是指hCG相关性甲亢)孕妇。27)甲亢女性应在怀孕前使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28)在怀孕前3个月推荐服用丙基硫氧嘧啶治疗甲亢,如果服用的是甲巯咪唑,一旦证实怀孕的话需在妊娠前3个月换成丙基硫氧嘧啶,3个月以后考虑换成甲巯咪唑(笔者注:在孕期前3个月使用丙基硫氧嘧啶的主要原因是孕期前3个月使用甲巯咪唑可能会导致皮肤发育不良等先天性畸形,而服用丙基硫氧嘧啶尚未有致畸报导,而在3个月后换成甲巯咪唑则是考虑到丙基硫氧嘧啶可能会引起严重的肝脏毒性。笔者建议孕期采用丙基硫氧嘧啶,而无需换用甲巯咪唑,因为如果使用3个月丙基硫氧嘧啶未出现肝脏毒性,以后再发生肝脏毒性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但是一定要定期检测肝功能)。29)除非出现胎儿甲亢,否则不建议LT4和抗甲状腺药物的联合应用(笔者注:因为LT4通过胎盘很少,如果联合使用LT4和抗甲状腺药物,必然导致抗甲状腺药物剂量加大,对胎儿不利)。30)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期间,孕妇的FT4和TSH应该每2-6周监测一次,血清FT4的目标值是维持在正常参考值中等程度的上限(笔者注:一个比较简单的方法是维持FT4在正常参考值的上1/3)。31)甲状腺切除手术很少用于治疗妊娠期甲亢,如果需要的话,最佳手术时间选择在妊娠中期第4-6个月。32)如果孕妇既往有Graves’病病史或是新诊断为Graves’病,孕妇应在妊娠第20-24周进行TRAb的检测。33)对于甲亢未能控制或是体内有高水平TRAb(比正常参考值上限大3倍)的孕妇,应该进行胎儿超声检查,超声检查包括心率、胎儿生长情况、羊水量和胎儿甲状腺。同时应该和有经验的产科医生沟通讨论。34)仅在某些极少见的情况下才需进行脐带穿刺,且应该选择适当的时机。服用抗甲状腺药物的孕妇如果发现胎儿甲状腺肿大时,为了明确胎儿是甲亢还是甲减,脐带穿刺有时候是有用的。35)甲巯咪唑每天的剂量达到20-30mg时,对于哺乳期母亲及婴儿也是安全的。由于可能发生的严重肝脏毒性,所以丙基硫氧嘧啶在剂量达到300mg/天时一般作为二线药物选择。抗甲状腺药物应该在哺乳后立即服用,而且应该分次服用。 4.妊娠期碘营养的临床建议     由于妊娠期孕妇甲状腺激素产生增加、尿碘排泄增加以及胎儿对碘的需求,因此孕妇对碘的需求较非妊娠时增加。另外,婴儿所需的碘主要通过乳汁摄取,因此产妇对碘的需求也是增加的。     指南对妊娠期孕妇及产后女性的碘营养建议如下:36)所有孕妇及哺乳期女性每天至少应该摄入250ug的碘。37)在北美洲,为了保证每天250ug碘的摄入,对于计划妊娠、已经妊娠和哺乳期女性建议给予含有150ug碘的口服含碘膳食添加剂,建议以碘化钾的形式补充,主要是考虑到其他形式的碘不能提供比较稳定的碘摄入(笔者注:因为饮食中还含有碘,所以另外的100ug碘是由食物提供的)。38)对于北美洲以外的地区,保证充足碘摄入的策略可以根据当地的膳食结构和加碘盐的情况进行适当调整。39)除非因为Graves’病在术前准备时需要摄入药理剂量的碘,其他情况下都不应该使孕妇暴露于药理剂量的碘。临床医生在决定给予孕妇处分药物或是进行某些诊断试验时,如果这些药物或试验将会使孕妇暴露于高碘环境中,一定要权衡利弊。40)考虑到过多的碘摄入可能存在导致胎儿甲减发生的潜在风险,因此孕妇每天从饮食和含碘膳食添加剂中摄入的碘不应该超过500-1100ug(笔者注:摄碘过多或过少都会导致甲状腺疾病发病率增高,因此碘摄入应该是适量,而不是越多越好)。 5.自发性流产、早产和甲状腺抗体     自发性流产是指在孕期第20周以前发生的流产。虽然甲状腺抗体阳性和自发性流产之间存在一个比较明确的相关性,但是目前还不能证明甲状腺抗体阳性和自发性流产之间的因果关系。早产也是最常见的围产期并发症之一,它是导致新生儿死亡的首要原因、婴儿死亡的第二位原因。虽然已经有学者研究了甲状腺抗体和早产之间的关系,但是不同研究得出的结论却不一致。     考虑到研究结果的不一致性,指南对自发性流产、早产和甲状腺抗体之间的关系建议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建议包括以下几点:41)目前对于妊娠前3个月是否需要对所有孕妇进行甲状腺抗体的筛查还没有充足的证据支持或是反对。42)对于以下三种情况是否需要进行甲状腺抗体的筛查或进行治疗还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或是反对:一是妊娠期间服用LT4或静脉使用免疫球蛋白的孕妇在妊娠前3个月;二是甲状腺功能正常的女性出现过单次流产或多次流产;三是做过体外受精的女性。43)对于妊娠期间甲状腺抗体阳性但甲状腺功能正常的女性是否需要LT4治疗还缺乏充足的证据支持或是反对。44)对于妊娠期间甲状腺功能正常但甲状腺抗体阳性且进行过辅助生殖技术的女性是否需要LT4治疗还没有充足的证据支持或是反对。45)在妊娠前3个月是否进行甲状腺抗体的筛查或是给予甲状腺抗体阳性、甲状腺功能正常的女性LT4治疗以预防早产的发生目前还没有充足的证据支持或是反对。 6.甲状腺结节和甲状腺癌     妊娠期甲状腺结节和甲状腺癌的处理关键是要在明确诊断和临床治疗之间找到一个较好的平衡点而避免可能对母亲、胎儿以及妊娠本身造成的不良影响。仔细的甲状腺及颈部淋巴结触诊对于甲状腺结节和甲状腺癌的诊断十分重要。在辅助检查中,甲状腺超声最为准确,它可以明确甲状腺结节的存在、了解结节的特征、监测结节大小的变化、评估颈部淋巴结情况。甲状腺超声提示恶性结节的征象包括低回声结节、边缘不规则、结节内血管紊乱、高度大于宽度的结节、微小钙化。甲状腺细针穿刺检查是一种安全的诊断方式,可以在孕期的任何时间进行。除非临床或超声怀疑是恶性结节,否则对于小于10mm的甲状腺结节一般不需要进行甲状腺细针穿刺检查。所有患有甲状腺结节的孕妇都应该进行TSH和FT4的检测以评估甲状腺功能,但结果通常是正常的。     指南对于妊娠期甲状腺结节和甲状腺癌的诊断及处理建议如下:46)对于妊娠期甲状腺结节的检查,其最佳的诊断策略是建立在危险分层的基础上,所有女性都应该进行完整的病史询问、详细的体检、血清TSH的检测和颈部超声的检查。47)对于有甲状腺结节的孕妇进行降钙素的检测是否有用目前尚不知道。48)甲状腺结节或是淋巴结穿刺对于妊娠本身不会增加其额外的风险。49)对于在妊娠期间发现的甲状腺结节如果超声提示有恶性征象,应该进行甲状腺细针穿刺检查。对于可能是良性的甲状腺结节,根据孕妇的意愿,可以将甲状腺细针穿刺推迟到产后。50)同位素碘显像、检测剂量或治疗剂量的同位素碘的摄入在妊娠期间都是禁止的。对于妊娠前12周由于疏忽导致的孕妇同位素碘摄入似乎不会损伤胎儿的甲状腺组织(笔者注:因为胎儿的甲状腺在妊娠前12周无摄碘能力,所以同位素碘不会浓集在胎儿甲状腺,从而避免了同位素碘对胎儿甲状腺的破坏,但是考虑到安全性,仍然应该避免孕妇在妊娠前12周同位素碘的摄入)。51)妊娠期间发现的分化良好的甲状腺癌,如果不予治疗其预后相似于非妊娠患者,故手术一般可以推迟到产后。52)妊娠对甲状腺髓样癌的影响尚不明确,对于在妊娠期间发现的较大的原发性甲状腺恶性肿瘤或是出现了淋巴结转移时建议手术治疗。53)在妊娠中期3个月进行的甲状腺癌手术目前没有发现会增加孕妇或是胎儿的风险。54)孕妇的甲状腺结节如果经甲状腺细针穿刺提示是良性结节时,一般不需要手术,除非甲状腺结节迅速增大或出现了严重的压迫症状。产后发现的甲状腺结节的处理原则可以参照2009年美国甲状腺协会的指南。55)分化良好的甲状腺癌如果决定推迟到产后手术,孕妇颈部超声应该每3个月检查一次以评估肿瘤的生长情况,这有助于决定手术是否需要立即进行。56)分化良好的甲状腺癌推迟到产后手术对于患者的预后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但如果在妊娠中期之前发现肿瘤生长明显或者出现了淋巴结转移,则推荐手术治疗。57)患有分化良好的甲状腺癌的孕妇,如果手术推迟到产后,可考虑甲状腺激素治疗,LT4治疗的目标是将血清TSH水平控制在0.1–1.5mIU/L。58)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即甲状腺结节生长迅速和/或出现淋巴结转移,否则对于甲状腺细针穿刺怀疑是甲状腺癌但暂不需要手术时,不推荐给予孕妇甲状腺激素治疗。59)分化型甲状腺癌(由危险分层判定)的女性其孕前的TSH目标值在妊娠期间仍需维持,血清TSH应该每4周监测一次直到孕期第16-20周,在孕期第26-32周中至少监测一次。60)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以前暴露于放射性碘会影响今后的妊娠和所生后代。在放射性碘治疗后6个月才能考虑妊娠,在放射性碘治疗后如果打算妊娠,则应该在妊娠前使LT4的服用剂量达到一个稳定的剂量。61)对于低风险的甲状腺癌患者在怀孕前无甲状腺球蛋白水平增高或是不存在器质性疾病,如果在孕前有过分化型甲状腺癌治疗病史,妊娠期间超声和甲状腺球蛋白的监测是不需要的。62)对于在怀孕前存在高水平的甲状腺球蛋白或是存在持续的器质性疾病的孕妇,如果以前进行过分化型甲状腺癌的治疗,则应该在妊娠期间每3个月检查一次超声。 7.产后甲状腺炎     产后甲状腺炎是指怀孕前甲状腺功能正常的女性在产后一年内发生的甲状腺功能失调。其典型临床表现为开始的一过性甲状腺毒症,随后发生一过性甲减,最后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所有的由产后甲状腺炎引起的甲亢可以恢复,但是部分甲减会演变成终身甲减。大多数产后甲状腺炎女性在甲亢阶段往往无心悸、乏力等甲亢症状,但是在甲减阶段常会出现畏寒、皮肤干燥等甲减表现。     指南对于产后甲状腺炎的诊断及处理建议包括:63)患有产后抑郁的女性应该进行TSH、FT4和TPOAb的检测。64)在产后甲状腺炎的甲状腺毒症阶段,对于有症状的女性可以服用β受体阻断剂,服用最低剂量但可以缓解症状的普萘洛尔(心得安)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治疗可能需要持续几个月。65)在产后甲状腺炎的甲状腺毒症阶段,不推荐使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66)产后甲状腺炎甲状腺毒症消退后,在产后1年内应该每2个月(或出现甲减症状时)检测一次TSH以及时发现产后甲状腺炎甲减阶段的出现。67)产后甲状腺炎出现甲减症状时,应该在4-8周后复查TSH或者立即开始LT4治疗(甲减症状严重或计划妊娠或患者有治疗意愿时可给予LT4治疗)。产后甲状腺炎无甲减症状时,可以在4-8周后复查TSH。68)产后甲状腺炎伴甲减女性如果打算怀孕时应该给予LT4治疗。69)产后甲状腺炎开始给予LT4治疗时,将来的停药应该考虑,药物减量可以在开始治疗后6-12月开始,但是如果患者计划怀孕,或是处于哺乳期或者已经怀孕则不能将药物减量。70)有产后甲状腺炎病史的女性应该每年检查一次TSH以评估可能出现的永久性甲减。71)对于甲状腺抗体阳性但甲状腺功能正常的孕妇服用LT4或是碘来预防产后甲状腺炎的发生是无效的,因此不予推荐。 8.妊娠期甲状腺功能筛查     目前对于是否需要对所有孕妇进行甲状腺功能的筛查以识别并治疗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失调仍然存在很大的争议。指南对妊娠期甲状腺功能筛查的建议如下:72)目前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或反对在妊娠前3个月对孕妇进行常规的TSH筛查。73)迄今为止还没有研究证实治疗母体孤立性低T4血症存在益处,因此对孕妇进行常规的FT4筛查不予推荐。74)目前没有足够的证据反对或支持对甲减高危女性在孕前进行TSH检测。75)所有孕妇在第一次产前检查时应该口头询问既往有无甲状腺功能失调病史、或是否服用过LT4、或是否服用过抗甲状腺药物。76)在妊娠早期应该获得以下甲减高危女性的血清TSH值以观察有无甲状腺功能减退的存在:既往有甲状腺功能失调病史或甲状腺手术史;年龄>30岁;检查发现甲状腺功能失调或甲状腺肿大;TPOAb抗体阳性;1型糖尿病或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有流产或早产史;有头颈部放射史;有甲状腺功能失调家族史;病态肥胖(BMI ≥40 kg/m2);使用胺碘酮、锂或最近使用过碘造影剂;不孕不育;居住于碘中等程度缺乏到严重缺乏地区(笔者注:此点未能在专家中达成共识。考虑到甲减的危害,笔者建议对甲减高危孕妇进行甲状腺功能筛查以尽早发现可能存在的甲减,早期干预,避免对孕妇、胎儿及妊娠本身造成不良影响)。 9.结语及将来的研究方向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在甲状腺和妊娠研究领域仍然缺乏高质量的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因此妊娠期及产后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中许多建议仍然缺乏高质量的循证医学证据,在指南76条建议中,仅有18条是循证医学证据等级最高的A级,因此将来在临床上迫切需要进行高质量的随机对照研究,例如对于甲状腺功能正常但甲状腺抗体阳性的孕妇给予LT4治疗是否可以预防自发性流产和早产的发生、哺乳期碘的补充是否对婴儿甲状腺功能以及认知存在影响等等。  

李连喜 2018-07-17阅读量1.2万

妊娠期甲亢知多少 - 备孕篇

病请描述:妊娠期甲亢的发生有多种原因,最为常见的是妊娠期甲亢综合征和Graves’病。妊娠期甲亢综合征是指在妊娠前半期出现的短暂性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它的发生是由于妊娠时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升高所致,可能与妊娠剧吐有关。Graves’病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称的甲亢,是由于甲状腺自身免疫紊乱所导致的。另外比较少见的妊娠期甲亢病因包括桥本甲状腺炎引起的一过性甲亢、毒性多结节性甲状腺肿、毒性腺瘤等。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内分泌代谢科李连喜由于妊娠期甲亢对孕妇和胎儿都有潜在的危害,例如可引起孕妇流产、甲状腺危象、先兆子痫、心力衰竭、胎盘早剥等。也可引起胎儿宫内生长停滞、早产儿、死胎、先天畸形等。因此对于妊娠期甲亢,孕妇及家人在打算妊娠前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甲亢,何时妊娠最合适?已经明确诊断为甲亢的女性患者,如果近期打算要孩子,一定要提前告知医师,医生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调整治疗方案。一般来说,如果以前是服用甲巯咪唑来治疗甲亢的,需要把药物换成丙硫氧嘧啶,由于甲巯咪唑和丙硫氧嘧啶的药效并不一样,因此换药后甲状腺功能可能会出行波动,所以换用丙硫氧嘧啶后一定要等甲状腺功能稳定后才能考虑妊娠。有的甲亢患者顾虑服用抗甲亢药物对妊娠有不良影响,往往会自作主张,擅自停用丙硫氧嘧啶。这种做法是十分有害的,如果甲亢经治疗病情已经稳定,而医生根据情况认为可以停药,这种情况是可以停药怀孕的。如果甲亢经治疗虽然甲状腺功能已经正常,但是还不宜停药,此时千万不要停药怀孕,因为这种情况下怀孕,甲亢往往会加重,从而导致妊娠早期使用较大剂量的丙硫氧嘧啶,反而对妊娠不利,因此宁愿服用小剂量的丙硫氧嘧啶维持甲亢病情稳定,这样对妊娠影响反而更小。有的甲亢患者可能意外妊娠,或者有的患者在妊娠后才发现患有甲亢,那么此时是否需要终止妊娠呢?对于这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患者没有出现严重的甲亢并发症和妊娠并发症如甲状腺危象等,仅仅是单纯的甲亢,此时进行积极的药物治疗,尽快控制住甲亢,把甲状腺功能尽快恢复正常,对孕妇及胎儿的危害还是比较小的,可以考虑继续妊娠。相反,如果孕妇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不终止妊娠往往会危及孕妇生命,此时应该尽早终止妊娠,同时积极治疗甲亢,以挽救孕妇生命。2.甲亢,是真正的甲亢吗?由于一过性甲亢和真正的甲亢治疗完全不同,所以对怀孕后发现的甲状腺激素包括FT3和FT4增高,促甲状腺激素(TSH)降低一定要搞清楚到底是一过性甲亢还是真正的Graves’病甲亢。妊娠期间发现的一过性甲亢多发生在妊娠早期,是由于hCG升高导致的,常常伴有妊娠呕吐,随着妊娠时间的延长,甲状腺功能会逐渐恢复正常,是无需抗甲亢药物治疗的,如果误诊为真正的甲亢服用抗甲状腺药物则有害无益,甚至会造成甲减,危害孕妇和胎儿。而真正的Graves’病甲亢如果误诊为一过性甲亢不予药物治疗,会导致甲亢加重,最终还是会危害孕妇和胎儿。因此怀孕后发现的甲亢,一定要区分出一过性甲亢和真正的甲亢。那么,临床如何鉴别一过性甲亢和真正的甲亢呢?一般说来,一过性甲亢即妊娠期甲亢综合征病情轻重与hCG密切相关,可以随hCG的下降而缓解;而且,一过性甲亢常常无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史,查甲状腺抗体如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TRAb)、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等常常阴性;体检甲状腺一般无肿大,甲状腺超声检查往往无异常发现;甲状腺功能的改变多为暂时性,随着妊娠时间的延长会逐渐自行缓解,大多数患者会伴有剧烈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严重时甚至出现脱水和酮症。而Graves’病甲亢由于是甲状腺自身免疫紊乱造成的,因此其病情轻重与hCG无关,而与甲状腺自身免疫紊乱程度有关,因此血清中常有高滴度的甲状腺自身抗体特别是TRAb;甲状腺往往肿大,有时在甲状腺上可以听到血管杂音;如果未经治疗,甲亢会随着妊娠时间的延长而逐渐加重,不会自己缓解;Graves’病甲亢一般不会出现剧烈的呕吐,但是会出现心慌、消瘦、多汗等甲亢常见的症状。3.甲亢,哪种治疗方法最合适?目前甲亢的治疗主要包括三种方式即抗甲状腺药物、同位素碘和手术治疗。对于妊娠期甲亢的治疗,目前认为首选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抗甲状腺药物主要有甲巯咪唑和丙硫氧嘧啶两种。在妊娠早期即妊娠前三个月使用甲巯咪唑有引起发育畸形的报道,而丙硫氧嘧啶尚未有引起发育畸形的报道,所以妊娠早期需选用丙硫氧嘧啶进行治疗。而到妊娠中期和晚期可以根据情况选用甲巯咪唑和丙硫氧嘧啶进行治疗都是可以的。少数甲亢孕妇服用药物后可能出现严重的药物副作用例如严重的肝损、严重的药物过敏反应、严重的白细胞减少等,或者药物治疗效果不佳,此时可以选择手术治疗。手术治疗需选择适当的时机,一般选择在妊娠中期即妊娠第4-6个月时进行。必须强调,妊娠期甲亢是严禁同位素碘治疗的,因为同位素碘可自由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从而造成胎儿甲状腺损伤,导致胎儿甲状腺功能减退的发生。而胎儿甲减的危害是十分巨大的,包括影响智力发育、早产、死胎等。因此妊娠期甲亢是不能用同位素碘治疗的。有的孕妇在孕前曾经进行过同位素碘治疗,那么多长时间可以妊娠呢?现在一般建议同位素碘治疗后至少需要半年以上才能考虑妊娠,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考虑一年后再怀孕。由于同位素碘治疗后发生甲减的可能性很大,因此做过同位素碘治疗的甲亢患者一定要密切监测甲状腺功能,发现甲减要及时治疗。

李连喜 2018-07-17阅读量1.2万

桥本氏甲状腺炎是怎么回事?

病请描述:        桥本氏病(桥本甲状腺炎)是由于自身免疫引起的一种慢性甲状腺炎,属于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之一。于1912年由日本桥本策(Hashimoto)博士首次报告而得名。其病程漫长,是一种常见的内分泌疾病。        桥本氏病是一种器官特异性自身免疫病,发病机制尚未完全阐明,可能是在遗传易感性的基础上,出现先天性免疫监视缺陷,造成免疫功能紊乱,产生针对甲状腺的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反应,致使甲状腺滤泡上皮破坏而致病,自身免疫反应的强度与病情密切相关。        本病多见于女性,且多发生于30-50岁之间。近年来,儿童桥本氏病的诊断率逐年提高,部分患者因临床症状轻微,极易被忽视,因此对本病应引起必要的重视。        本病起病缓慢,初起时常无特殊感觉,但可见最突出的表现——甲状腺逐渐呈对称性增大,质地硬韧,边界清楚,部分患者可有压迫症状。        发病时甲状腺机能可正常,少数病人早期可伴有甲亢表现,到了甲状腺破坏到一定程度时,多数患者便会出现甲减的表现,如疲乏、嗜睡、怕冷、记忆力差、智力减退、皮肤苍白并发凉干燥粗厚、食欲不振而体重增加、眼睑浮肿和双下肢浮肿(但按之无凹陷,粘液性水肿)等。        本病进展缓慢,临床可以出现甲亢、甲功正常、甲减等多种表现,故需根据不同的临床表现予以不同的治疗。大部分患者因最终导致甲减,而需要终身服用甲状腺素类药物治疗。        日常生活中,应少吃含碘的食物、定期复查甲状腺功能及甲状腺B超等,并根据化验结果酌情调整药量。

桑艳梅 2016-09-20阅读量8844

十宣放血治中风?到底靠谱不靠谱

病请描述: 在《太阳的后裔》大火的同时,你是否还记得年初大热的《女医明妃传》? 《女医明妃传》中出现了十宣放血、海藻玉壶汤等中医医治方法,但是这些治法真的靠谱吗? 微医特别邀请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 中医预防保健科 副主任医师 彭欣,上周五专家已经为我们讲解了《女医明妃传》中的药方,今天将为大家正确解读《女医明妃传》中的治方。 一、剧中十指放血法救治中风患者靠谱吗? 1.专家解读 彭欣专家表示,十指和脚底放血方法救治中风患者是中医常用急救法,称为“刺血法”,最早可以追溯到《黄帝内经》中的《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素问•调经论》等篇,称血实有余的病症可用刺血络法治疗。 2.正确疗法 (1)十宣穴的位置 位于人体十根手指尖端,距离指甲游离缘0.1寸处的十个穴位合称为十宣穴。 (2)十宣放血的作用 针刺十宣穴放血有清热开窍醒神的作用,常常用于急救昏迷、休克、中暑、惊厥的患者,也适用于中风的闭证。 位于足底,相当于第2、3趾趾缝纹头端与足跟连线的前1/3与后2/3交点,当用力弯曲脚趾时,足底前部出现的凹陷处就是涌泉穴。 涌泉穴和十宣穴配合针刺放血常用于治疗急症。 二、剧中用海藻玉壶汤等药膳治疗“大脖子病”有科学依据吗? 1.专家解读 海藻玉壶汤是记载在明代《外科正宗》中的一张名方,主要用于治疗“瘿病”,也就是甲状腺方面的疾病。 原书中用于治疗“石瘿”(类似于甲状腺癌),但现代中医则主要用其治疗“气瘿”(甲状腺肿大)和“肉瘿”(甲状腺腺瘤、甲状腺结节等)。 该方有化痰软坚,理气散结的功效,可用治肝脾不调、气滞痰凝所引起的“瘿病”。方中海藻、昆布、海带属于海产品,含碘量高,化痰软坚,是治疗瘿瘤的主药。青皮、陈皮疏肝理气,当归、川芎、独活活血通经,贝母、连翘化痰散结,甘草调和诸药。 2.正确疗法 很多致病因素都可以引起“大脖子病”,即甲状腺肿大,单纯性甲状腺肿常由缺碘所致,另外甲亢、桥本甲状腺炎等也会引起甲状腺肿大。 从现代医学角度讲,甲状腺肿大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治疗措施。 海藻玉壶汤并不适用于所有的“大脖子病”。 三、剧中用酸酪浆治疗水土不服真的有效吗? 1.专家解读 彭欣专家介绍,酸酪浆在历史中确有记载,早在汉代的《答苏武书》中就有写道“羶肉酪浆,以充饥渴”。 酸酪浆其实就是指牛羊等动物的乳汁经发酵后做成的饮品,与现代的酸奶差不多,有保护肠胃促消化,调节肠道菌群紊乱,预防便秘,提高免疫力,美容等功效。 水土不服实质上是“菌群失调症”的表现。从现代医学的角度讲,人体的皮肤黏膜和外界相通的腔道都是有细菌、真菌存在的,这些菌群是互相依赖、互相制约的,共同维持着人体与外界的平衡。 这些正常的菌群对人体不仅无害,反而是有利的,可以促进食物消化,抑制致病菌的繁殖,在医学上称为“生态平衡”。 外部环境的改变可能会导致人体内正常菌群的生活环境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提供营养物质或者帮助消化吸收的细菌可能会受到抑制,从而导致菌群失衡,出现水土不服的症状,常见的临床表现就是腹泻。 2.正确疗法 彭欣专家建议出现水土不服症状时应该这样做。 (1)尽可能地去除致病因素 有时饮食不洁、着凉等也会导致腹泻,这时就需从病原上着手治疗; (2)可以服用一些帮助消化的东西 比如多酶片等,必要时可以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一些抗生素来进行抗菌治疗; (3)适当补充益生菌 益生菌能有效抑制有害细菌的繁殖,减少肠内有害细菌的数量。 酸奶中就含有益生菌,剧中古人能意识到这一点,用酸酪浆治疗水土不服引起的腹泻,着实已很不容易; (4)可进食加盐的温热米汤,多饮用糖盐水 因为腹泻容易导致体内的水和电解质发生紊乱,故建议进食一些加盐的温热米汤、米粥,同时多饮用温热的糖盐水以补充水分和电解质; (5)可吃些熟苹果 苹果连皮带核切成小块,放在水中煮3-5分钟即可食用。一天食用2-3次,每次30g左右。因为苹果中含有鞣酸和果胶,鞣酸是肠道收敛剂,它能减少肠道分泌而使大便内水分减少,从而止泻,煮过的果胶也具有收敛止泻的作用。 熟苹果可以用来止泻,而新鲜苹果则具有通便效果。 专家建议:生病还是要去医院接受专业治疗,电视剧中的情节千万不可自行模仿,以免耽误病情。 专家简介: 本文发表于彭欣专家的微医个人网站 感谢彭欣专家的权威医学科普 微医出品 如果您喜爱这篇文章,欢迎点击右上角分享到朋友圈让其他朋友得到帮助。

健康资讯 2016-04-22阅读量8458

妊娠期甲亢知多少 - 备孕篇

病请描述:        妊娠期甲亢的发生有多种原因,最为常见的是妊娠期甲亢综合征和Graves’病。妊娠期甲亢综合征是指在妊娠前半期出现的短暂性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它的发生是由于妊娠时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升高所致,可能与妊娠剧吐有关。Graves’病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称的甲亢,是由于甲状腺自身免疫紊乱所导致的。另外比较少见的妊娠期甲亢病因包括桥本甲状腺炎引起的一过性甲亢、毒性多结节性甲状腺肿、毒性腺瘤等。        由于妊娠期甲亢对孕妇和胎儿都有潜在的危害,例如可引起孕妇流产、甲状腺危象、先兆子痫、心力衰竭、胎盘早剥等。也可引起胎儿宫内生长停滞、早产儿、死胎、先天畸形等。因此对于妊娠期甲亢,孕妇及家人在打算妊娠前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甲亢,何时妊娠最合适?        已经明确诊断为甲亢的女性患者,如果近期打算要孩子,一定要提前告知医师,医生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调整治疗方案。一般来说,如果以前是服用甲巯咪唑来治疗甲亢的,需要把药物换成丙硫氧嘧啶,由于甲巯咪唑和丙硫氧嘧啶的药效并不一样,因此换药后甲状腺功能可能会出行波动,所以换用丙硫氧嘧啶后一定要等甲状腺功能稳定后才能考虑妊娠。        有的甲亢患者顾虑服用抗甲亢药物对妊娠有不良影响,往往会自作主张,擅自停用丙硫氧嘧啶。这种做法是十分有害的,如果甲亢经治疗病情已经稳定,而医生根据情况认为可以停药,这种情况是可以停药怀孕的。如果甲亢经治疗虽然甲状腺功能已经正常,但是还不宜停药,此时千万不要停药怀孕,因为这种情况下怀孕,甲亢往往会加重,从而导致妊娠早期使用较大剂量的丙硫氧嘧啶,反而对妊娠不利,因此宁愿服用小剂量的丙硫氧嘧啶维持甲亢病情稳定,这样对妊娠影响反而更小。        有的甲亢患者可能意外妊娠,或者有的患者在妊娠后才发现患有甲亢,那么此时是否需要终止妊娠呢?对于这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患者没有出现严重的甲亢并发症和妊娠并发症如甲状腺危象等,仅仅是单纯的甲亢,此时进行积极的药物治疗,尽快控制住甲亢,把甲状腺功能尽快恢复正常,对孕妇及胎儿的危害还是比较小的,可以考虑继续妊娠。相反,如果孕妇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不终止妊娠往往会危及孕妇生命,此时应该尽早终止妊娠,同时积极治疗甲亢,以挽救孕妇生命。 2.甲亢,是真正的甲亢吗?        由于一过性甲亢和真正的甲亢治疗完全不同,所以对怀孕后发现的甲状腺激素包括FT3和FT4增高,促甲状腺激素(TSH)降低一定要搞清楚到底是一过性甲亢还是真正的Graves’病甲亢。妊娠期间发现的一过性甲亢多发生在妊娠早期,是由于hCG升高导致的,常常伴有妊娠呕吐,随着妊娠时间的延长,甲状腺功能会逐渐恢复正常,是无需抗甲亢药物治疗的,如果误诊为真正的甲亢服用抗甲状腺药物则有害无益,甚至会造成甲减,危害孕妇和胎儿。而真正的Graves’病甲亢如果误诊为一过性甲亢不予药物治疗,会导致甲亢加重,最终还是会危害孕妇和胎儿。因此怀孕后发现的甲亢,一定要区分出一过性甲亢和真正的甲亢。        那么,临床如何鉴别一过性甲亢和真正的甲亢呢?一般说来,一过性甲亢即妊娠期甲亢综合征病情轻重与hCG密切相关,可以随hCG的下降而缓解;而且,一过性甲亢常常无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史,查甲状腺抗体如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TRAb)、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等常常阴性;体检甲状腺一般无肿大,甲状腺超声检查往往无异常发现;甲状腺功能的改变多为暂时性,随着妊娠时间的延长会逐渐自行缓解,大多数患者会伴有剧烈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严重时甚至出现脱水和酮症。        而Graves’病甲亢由于是甲状腺自身免疫紊乱造成的,因此其病情轻重与hCG无关,而与甲状腺自身免疫紊乱程度有关,因此血清中常有高滴度的甲状腺自身抗体特别是TRAb;甲状腺往往肿大,有时在甲状腺上可以听到血管杂音;如果未经治疗,甲亢会随着妊娠时间的延长而逐渐加重,不会自己缓解;Graves’病甲亢一般不会出现剧烈的呕吐,但是会出现心慌、消瘦、多汗等甲亢常见的症状。 3.甲亢,哪种治疗方法最合适?        目前甲亢的治疗主要包括三种方式即抗甲状腺药物、同位素碘和手术治疗。对于妊娠期甲亢的治疗,目前认为首选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抗甲状腺药物主要有甲巯咪唑和丙硫氧嘧啶两种。在妊娠早期即妊娠前三个月使用甲巯咪唑有引起发育畸形的报道,而丙硫氧嘧啶尚未有引起发育畸形的报道,所以妊娠早期需选用丙硫氧嘧啶进行治疗。而到妊娠中期和晚期可以根据情况选用甲巯咪唑和丙硫氧嘧啶进行治疗都是可以的。        少数甲亢孕妇服用药物后可能出现严重的药物副作用例如严重的肝损、严重的药物过敏反应、严重的白细胞减少等,或者药物治疗效果不佳,此时可以选择手术治疗。手术治疗需选择适当的时机,一般选择在妊娠中期即妊娠第4-6个月时进行。        必须强调,妊娠期甲亢是严禁同位素碘治疗的,因为同位素碘可自由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从而造成胎儿甲状腺损伤,导致胎儿甲状腺功能减退的发生。而胎儿甲减的危害是十分巨大的,包括影响智力发育、早产、死胎等。因此妊娠期甲亢是不能用同位素碘治疗的。有的孕妇在孕前曾经进行过同位素碘治疗,那么多长时间可以妊娠呢?现在一般建议同位素碘治疗后至少需要半年以上才能考虑妊娠,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考虑一年后再怀孕。由于同位素碘治疗后发生甲减的可能性很大,因此做过同位素碘治疗的甲亢患者一定要密切监测甲状腺功能,发现甲减要及时治疗。

李连喜 2015-08-07阅读量2.5万